呢排搬屋, 又要調職, 非常忙
寫少d野, 做多d野 ,
下個月再寫過~~
2009年11月9日星期一
2009年11月4日星期三
與裝修師傅對答
繼凱聲事件之後, 裝修師傳又有新野。
篤: 我訂造既廁所櫃明天運到, 安裝時你幫手睇下丫!
師傅: 雖然唔係我做, 但我都一定會睇實; 不過呢, 你到時唔好話我係裝修, 廢事麻煩...
篤: o甘話你係乜 ?
年近五十既師傅: 係wor, 不如你話我係................表弟 !!!
妖 !!!
篤: 我訂造既廁所櫃明天運到, 安裝時你幫手睇下丫!
師傅: 雖然唔係我做, 但我都一定會睇實; 不過呢, 你到時唔好話我係裝修, 廢事麻煩...
篤: o甘話你係乜 ?
年近五十既師傅: 係wor, 不如你話我係................表弟 !!!
妖 !!!
2009年11月2日星期一
2009年11月1日星期日
2009年10月30日星期五
如果我是何安達.....
如果我是何安達, 我會替bow tie草擬兩後聲明:
1.「就慳電膽 一事所引發的爭論, 本人深表遺憾。我一定要趁此聲明, 在政策草擬過程中, 本人從未參予, 亦未有考慮過仕何親友的生意及工作利益, 有關政策純粹是考慮廣大市民及香港的整體利益。
對於此事所帶來的後果, 明顯是因為本人未有考慮到廣大市民的觀感, 對此本人十分抱歉。我要在此強調, 特區政府一向重視政策制定過程的利益衝突問題, 除了考慮既有的申報程序之外, 更會嚴格要求自己及下屬們嚴格遵守公務員紀律。」
2. 「就近日有傳媒報導本人家人就購買雷曼債券一事獲得特別對待一事, 本人需要作出如下聲明:
1. 本人曾在x年x月獲知有家人曾經購買雷曼債券,
2. 本人從未就此事各家人或任何人提出任何意見
3. 本人相信家人獲得銀行賠償, 與本人擔任特首一職並無關係, 有關銀行只是按既有規則公平處理;
在此, 我強調香港過往的成功是建基於公平而公正的傳統, 我們不有望有任何人因為家人擔任公職而受到特別厚待。」
可惜bow tie出來的聲明, 只是重申"我冇錯, 是傳媒的錯"。 看來, 為人謀臣即使空有絕世武功, 遇上sturbbon如bow tie我老細, 一樣無計可施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看見bow tie發爛渣的聲明, 作為下屬,我只會知道原來益親家是不屬利益衝突, 鑽利益申報的空子, 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
作為擦鞋仔, 我又會諗益下特首家人, 反正bow tie唔係太介意, 只要事先不通報, 過後總有人回報, 當然一定冇證據證明有人授意啦
情況等同溫家寶兒子獲上市國企送股,在平安保險大廈有特別辦公室一事, 你估送股前有冇人向溫總打招呼 ? 當然唔會, 但溫總知而不作聲, 人家就當然明白什麼一回事了.
特首對其弟是否有受厚待一事避而不談, 也可以被擦鞋友視作開綠燈訊號了。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慳電膽風波以至雷曼事件, 引發的不是規則問題而是政活問題:究竟我們的特首要求整個公務員系統以什麼操守行事 ?bow tie不論是無心之失, 或是依規則做事也好, 他本來可以趁機澄清一下他對利益衝突的理念。可惜他選擇了捍衛自己的尊嚴, 而對公務員綱紀於不顧 !!
1.「就慳電膽 一事所引發的爭論, 本人深表遺憾。我一定要趁此聲明, 在政策草擬過程中, 本人從未參予, 亦未有考慮過仕何親友的生意及工作利益, 有關政策純粹是考慮廣大市民及香港的整體利益。
對於此事所帶來的後果, 明顯是因為本人未有考慮到廣大市民的觀感, 對此本人十分抱歉。我要在此強調, 特區政府一向重視政策制定過程的利益衝突問題, 除了考慮既有的申報程序之外, 更會嚴格要求自己及下屬們嚴格遵守公務員紀律。」
2. 「就近日有傳媒報導本人家人就購買雷曼債券一事獲得特別對待一事, 本人需要作出如下聲明:
1. 本人曾在x年x月獲知有家人曾經購買雷曼債券,
2. 本人從未就此事各家人或任何人提出任何意見
3. 本人相信家人獲得銀行賠償, 與本人擔任特首一職並無關係, 有關銀行只是按既有規則公平處理;
在此, 我強調香港過往的成功是建基於公平而公正的傳統, 我們不有望有任何人因為家人擔任公職而受到特別厚待。」
可惜bow tie出來的聲明, 只是重申"我冇錯, 是傳媒的錯"。 看來, 為人謀臣即使空有絕世武功, 遇上sturbbon如bow tie我老細, 一樣無計可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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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bow tie發爛渣的聲明, 作為下屬,我只會知道原來益親家是不屬利益衝突, 鑽利益申報的空子, 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
作為擦鞋仔, 我又會諗益下特首家人, 反正bow tie唔係太介意, 只要事先不通報, 過後總有人回報, 當然一定冇證據證明有人授意啦
情況等同溫家寶兒子獲上市國企送股,在平安保險大廈有特別辦公室一事, 你估送股前有冇人向溫總打招呼 ? 當然唔會, 但溫總知而不作聲, 人家就當然明白什麼一回事了.
特首對其弟是否有受厚待一事避而不談, 也可以被擦鞋友視作開綠燈訊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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慳電膽風波以至雷曼事件, 引發的不是規則問題而是政活問題:究竟我們的特首要求整個公務員系統以什麼操守行事 ?bow tie不論是無心之失, 或是依規則做事也好, 他本來可以趁機澄清一下他對利益衝突的理念。可惜他選擇了捍衛自己的尊嚴, 而對公務員綱紀於不顧 !!
2009年10月29日星期四
利益輸送
如果說慳電膽事件是利益輸送, 罪名應該不成立; 如果說是利益衝突呢 ? 那就有嫌疑了!
以前公僕好嚴謹, 瓜田李下, 所以極力避免利益衝突的嫌疑, 而今竟然改名要有實際行動才成立的新叫法:"利益輸送", 那是自甘下流了。
究竟有親戚做慳電膽生意, 政府是否就不可以搞慳電膽政策呢 ?是否因為銀碼少, 就等於不會有利益衝突呢 ?
我的故事
有一年, 有小學聯絡我, 想我的中心搞一個活動給新移民學童, 條件是負責導師一定要有學位資歷, 但由於活動時間在office hour內,人選十分有限。最後有同事想起找公務員, 貪公務員多假期。當時, 我手上唯一的選擇是我家人, 雖然一萬幾千相對於他的年薪只是九牛一毛, 但我最後都否決了這個想法。原因只得一個: 利益衝突 !!
是不是真的益了自己人呢 ? 導師費支出是有一定規定, 家人不會因而比其它人分得更多; 再其次, 家人人工至少幾十萬, 忙足兩個月只得萬多元再扣回車馬費, 即使事成都可以解話 !
可是, 實際情況並不如此。按敝機構的指引, 遇上上述情況必須事先申報, 而申報結果, 必然是要有充分證明騁用家人是不得已之舉(即是要有一大輪文件工作), 繁繁復復, 所為的就是"利益衝突"四個字。
申報利益
一個小小的NGO已經如此, 大家可以想像在政府架構內利益衝突的限制只有更嚴格 !觀乎慳電膽事件, 我好奇曾特首有沒有申報利益 ? 申報了有沒有想過其它代替方法 ?慳電膽唯一可行的情況是在各種其它代替方法被證明了不可行次後才可選用, 究竟曾特首有沒有做過呢 ? 如果沒有申報利益, 又有沒有合理解釋呢 ?(須知道, 如果在公務員系統內有人竟忘了申報, 小則口頭警告, 重則申斥)
在高陽的小說裡有一個著名故事, 講洪承疇兵敗被俘,皇太極多次勸降不果, 最後派人一探, 探子回報:洪承疇必降, 原因見面時洪承疇極為珍惜身上乾淨, 一點污塵都容不下, 如此之人, 自不會以身殉國...結果皇太極再做一場大龍鳳, 得以收服洪承疇。同理, 曾特首對疑似利益衝突竟然不無表示, 又豈知那不是一如洪承疇衣飾上微塵, 給各位友好一個可供利用的訊號 ?
劃清界線
至於所謂牽涉款項不多, 罪名因此不成立的說法更是無謂。有錢人都可以貪小便宜啦, 更何況在中國人社會裡, 所謂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仗, 誰知道是不是人情債?(可能親家因此可以在和菲利浦續約時擊敗其它競爭者呢 ? WHO KNOWS ?) 再說, 諉過於邱騰華更是離譜, 在上者毫不避嫌, 為人臣者當然可以媚上效忠, 有幾出奇 ?
或者, 曾特首日理萬機難免有遺漏, 果如是, BOW TIE應該公開道歉表明實為無心之失, 下不為例;又或者申斥下屬靠害, 以免效尤者, 方可力保綱常。
今BOW TIE以為理直氣壯, 為人臣者自以為只要問心無愧就可無視利益衝突之嫌。難怪當年陳方安生在位時曾對BOW TIE下評語: 佢守唔到條LINE !!
(至於弟婦雷曼事件亦是瓜田李下, BOW TIE亦應公開申明態度, 原因日後再詳)
以前公僕好嚴謹, 瓜田李下, 所以極力避免利益衝突的嫌疑, 而今竟然改名要有實際行動才成立的新叫法:"利益輸送", 那是自甘下流了。
究竟有親戚做慳電膽生意, 政府是否就不可以搞慳電膽政策呢 ?是否因為銀碼少, 就等於不會有利益衝突呢 ?
我的故事
有一年, 有小學聯絡我, 想我的中心搞一個活動給新移民學童, 條件是負責導師一定要有學位資歷, 但由於活動時間在office hour內,人選十分有限。最後有同事想起找公務員, 貪公務員多假期。當時, 我手上唯一的選擇是我家人, 雖然一萬幾千相對於他的年薪只是九牛一毛, 但我最後都否決了這個想法。原因只得一個: 利益衝突 !!
是不是真的益了自己人呢 ? 導師費支出是有一定規定, 家人不會因而比其它人分得更多; 再其次, 家人人工至少幾十萬, 忙足兩個月只得萬多元再扣回車馬費, 即使事成都可以解話 !
可是, 實際情況並不如此。按敝機構的指引, 遇上上述情況必須事先申報, 而申報結果, 必然是要有充分證明騁用家人是不得已之舉(即是要有一大輪文件工作), 繁繁復復, 所為的就是"利益衝突"四個字。
申報利益
一個小小的NGO已經如此, 大家可以想像在政府架構內利益衝突的限制只有更嚴格 !觀乎慳電膽事件, 我好奇曾特首有沒有申報利益 ? 申報了有沒有想過其它代替方法 ?慳電膽唯一可行的情況是在各種其它代替方法被證明了不可行次後才可選用, 究竟曾特首有沒有做過呢 ? 如果沒有申報利益, 又有沒有合理解釋呢 ?(須知道, 如果在公務員系統內有人竟忘了申報, 小則口頭警告, 重則申斥)
在高陽的小說裡有一個著名故事, 講洪承疇兵敗被俘,皇太極多次勸降不果, 最後派人一探, 探子回報:洪承疇必降, 原因見面時洪承疇極為珍惜身上乾淨, 一點污塵都容不下, 如此之人, 自不會以身殉國...結果皇太極再做一場大龍鳳, 得以收服洪承疇。同理, 曾特首對疑似利益衝突竟然不無表示, 又豈知那不是一如洪承疇衣飾上微塵, 給各位友好一個可供利用的訊號 ?
劃清界線
至於所謂牽涉款項不多, 罪名因此不成立的說法更是無謂。有錢人都可以貪小便宜啦, 更何況在中國人社會裡, 所謂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仗, 誰知道是不是人情債?(可能親家因此可以在和菲利浦續約時擊敗其它競爭者呢 ? WHO KNOWS ?) 再說, 諉過於邱騰華更是離譜, 在上者毫不避嫌, 為人臣者當然可以媚上效忠, 有幾出奇 ?
或者, 曾特首日理萬機難免有遺漏, 果如是, BOW TIE應該公開道歉表明實為無心之失, 下不為例;又或者申斥下屬靠害, 以免效尤者, 方可力保綱常。
今BOW TIE以為理直氣壯, 為人臣者自以為只要問心無愧就可無視利益衝突之嫌。難怪當年陳方安生在位時曾對BOW TIE下評語: 佢守唔到條LINE !!
(至於弟婦雷曼事件亦是瓜田李下, BOW TIE亦應公開申明態度, 原因日後再詳)
2009年10月25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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